华坪县松竹大湾子煤矿扩建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华坪县松竹大湾子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华坪县松竹大湾子煤矿
项目名称:华坪县松竹大湾子煤矿扩建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地点:华坪县兴泉镇松竹村
建设规模:矿区地理坐标(北京54坐标系,3度带):东经101°18′46″~101°18′59″,北纬26°40′18″~26°40′41″。井田面积为0.1917km2,开采标高为+2050~+1550m标高。
大湾子煤矿属“相邻重组”型矿井。整合后矿井生产能力由原来的3万t/a扩为9万t/a。矿井保有资源储量99万吨,其中:111b类24万t,122b类28万t,333类47万t。资源储量和开采技术条件基本满足9万吨/年矿井建设规模的需要。
项目投资:总投资共计3039.38万元。
项目产生的主要污染源分析:(1)水污染物:矿井的水污染物主要来自井下排水、工业场地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2)大气污染物:本矿井开发大气污染源主要为粉尘,主要来自煤炭装、卸、储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煤炭加工过程中受筛分扬尘以及矸石排放系统的扬尘等。
(3)固废:该矿建成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煤矸石和少量生活垃圾。(4)噪声:矿井的主要噪声污染物为空气动力噪声,即扇风机;机械噪声为锚杆钻机、刮板机、风镐、凿岩机等;电磁噪声为电机、电器设备等,此外还有汽车运输产生的交通噪声。
项目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1)污废水处理措施:井下排水及工业场地生产废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可利用为井下消防洒水、地面生产系统用水、场地绿化及浇洒道路用水使用;生活污水经深度处理后回用。(2)固废处理措施:矿井矸石筑路,剩余部分回填低洼地和荒地、矿井采空区、煤矿塌陷区复垦等,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选择远离水体的凹地简易填埋。(3)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系统除尘在煤的运输、装卸、堆存等过程中应尽量采取洒水喷雾或其它有助于减少扬尘的措施。(4)噪声防治措施:在设计中对总平面合理布置、按功能分区,使噪声源尽量远离人群集中区;在设备选型上选用经环保部门认可的低噪声设备;加强绿化。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3个阶段,即:①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②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矿山(包括采矿区和工业场地等)生态环境(含地质环境)和水环境影响为评价重点,同时提出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③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⑤您最关心的问题及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华坪县松竹大湾子煤矿
地 址:华坪县兴泉镇松竹村
联系人: 杨总 电话:13578351626
环评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塔路208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0871-63168718 传真:0871-63178662
华坪县松竹大湾子煤矿
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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