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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云南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鼎上城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来源: 时间: 2014-06-1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等规定,现将云南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博鼎上城项目环境影评价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博鼎上城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3、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69074.51m2(103.6亩)、建筑占地总面积27629.8 m2。项目总建筑面积399631m2、地上建筑面积276273 m2、地下建筑面积123357.85m2。本项目容积率为3.99,建筑密度为40%,绿地率为25%,机动车停车泊位数2400个(含残疾人车位48个),非机动车停车泊位6000个。

地上建筑:写字楼建筑15栋、商业裙楼建筑。包括商业面积86830.64m2,办公面积189442.4m2。

地下建筑:本项目分地下三层,总建筑面积为123357.85m2。包括地下商业25972.17m2,机动车库86585.68m2,非机动车库10000m2,设备用房800m2。地下一层是相互联通的,地下共三层。

(1)主体工程:办公楼、商业裙楼。

(2)公用工程:水泵房、室外绿化、道路及场地、公厕。

(3)环保工程:垃圾收集房、雨水收集池、化粪池及隔油池,中水处理站。

(4)辅助工程:地下机动车停车库、地下非机动车停车位、通风系统及给排水系统等。

4、项目占地面积:总用地面积约69074.51m2(103.6亩)。

5、建设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160891.14万元。

6、建设时间:建设项目拟于2014年3月开工,2017年3月竣工,建设周期约36个月。

(二)主要环境影响简述

1、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空气影响的主要污染物为地面扬尘。对施工场地、周围地表及附近居民的居住环境带来一定影响。但施工期对环境空气产生的影响是短时的、可恢复的,采取必要的措施后,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运营期空气污染主要源于厨房油烟、汽车尾气等。垃圾收集点等通过采取有效除臭措施及加强管理等对外环境的有效可以接受。项目区排放尾气的时间短,而且国家对汽车尾气排放有严格的规定,只要加强对进出汽车尾气排放的监管,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同时设计中采取的大面积绿化将会使项目区域的环境空气得到一定的净化。

2、对水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施工活动,经过沉淀处理后的施工废水回用于建筑材料的冲洗和施工场地喷水降尘,不外排;雨季施工产生的地表径流水及水土流失能够通过采取措施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的影响不大。本项目施工人员不在工地住宿,工地不设食堂,使用项目附近已建公厕,因此施工人员对区域地表水环境的影响不大。运营期的水污染源主要是生活污水。本项目排水体制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汇集沉淀后外排出项目区,项目设置的隔油池、化粪池及中水站等处理设施,可是项目污水达到标准要求,对环境影响不大。

3、对声环境及环境振动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噪声对外环境特别是敏感保护目标有一定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降噪措施如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安置在封闭密实的工棚内、选用低噪声设备等。通过采取隔音降噪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建筑物的阻隔,本项目施工噪声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供水供电设施、通风设备等的运转是运营期噪声的主要来源。应在设计中将该类设施设置在地下室内并采用低噪声设备,尽量远离保护目标,通过房屋阻隔和距离衰减,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水泵房、风机等运转时会产生一定振动的设备,通过采用适当减振措施,则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区内进出车辆只要加强管理、人车分流、禁止鸣号,夜间尽量少停启,对项目区的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弃物排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部分回填,不能够回填的部分通过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到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理场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能够得到合理处置,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是的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项目区内设置了垃圾收集系统,能够对生活垃圾和商业垃圾及时清运处置,因此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5、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建设过程中会引起一定程度的水土流失,通过设置施工围墙、沉砂池、截洪沟等措施可得到有效控制。项目建成后,场址的裸地消失,建筑废弃物得到清除,项目施工引起的水土将流失得到控制。本项目施工期对景观环境会产生短时不利影响,但建成后对周围景观的影响不大,没有明显的景观冲突。

6、对社会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促进项目区公共设施建设,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城市化进程。项目建成后能为项目区附近的居民提供较全面的社会服务,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要点

1、在施工场地四周设置围墙并应尽量控制土方开挖时段,避免在风速较大的情况下进行土方开挖作业,减小扬尘对敏感目标的影响。进行定期洒水,减少粉尘的传播和飞扬。

2、设置隔油池及沉淀池对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进行回佣。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排水沟,引排施工现场暴雨径流,收集排入设于施工现场的沉淀池,禁止直接外排。在施工期严格实施水土保持方案中的水保措施。运营期实行雨污分流。化粪池定期清掏。

3、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城市市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的规定,合理安排好施工时间,除工程必须、并取得环保部门批准外,禁止在22:00~6:00期间施工。若因工艺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三日内报请昆明市环保局批准,并向施工场地周围的居民或单位发布公告,以征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将高噪声施工设备如真空泵、电锯等远离周边小区等住宅区,实行封闭、半封闭施工。选用性能运行良好的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运营期加强物业管理,避免生活噪声扰民,做到人车分流。道路设置禁鸣标志。对于商户要加强管理。应对高噪声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泵房、风机房等高噪声设施用房布置地下层;设备选型方面,选用装配质量好、低噪设备。同时在通风系统安装消声器、水泵出口均采用不锈钢金属软管、风机进出口采用软接头等以此减少噪声影响。

4、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在22∶00-06∶00这一时段施工。加强交通管理,在居民区、学校等路段设置禁鸣标志。

5、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按当地环卫部门的要求经收集后运到指定位置。运营期在项目区域内设置分类垃圾回收箱。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运到市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商业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委托环卫部门运到市政生活垃圾处理场处置。污水处理站及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与生活垃圾一并填埋。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不涉及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重要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虽然工程建设和运营将会对周边生态环境、声环境、环境空气、水环境、社会环境及环境敏感目标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环评报告提出的环保对策措施,真正落实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建设的“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并降至环境能接受的程度。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本项目选线合理,建设可行。

(五)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云南博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毅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仕林街商饮中心8幢二层54号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3413号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208号703室

邮编:650051

电话:0871-63168718

传真:0871-63178662

联系人:李然

邮箱:1449523482@qq.com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工程所在区域的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以及关心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

2、主要事项:征求公众对拟建工程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附件:雨花报告公示稿.pdf

TAG: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云南上城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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