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临沧矿业
天生桥铁矿1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临沧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临沧矿业天生桥铁矿100万t/a露天采矿工程
建设地点:临沧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天生桥
建设规模:矿区西安80坐标极值:东经99°04′57″~99°05′42″,北纬23°51′58″~23°52′43″,面积1.3434km2。
开采对象为1420m标高以上适宜露天开采的矿体,经矿山生产能力验证,矿山建设规模100万t/a原矿。
本项目产品方案为铁矿石原矿,采出铁矿石平均品位为29.98%,采出铁矿石原矿供给新建的300万t/a选矿厂。
项目总投资: 27516.84万元。
项目主要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施工废渣和施工机械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等的影响;开采期主要是采出的废石的堆放对生态与景观环境的影响,其次是粉尘及废水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通过采取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措施,可防止和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3个阶段,即:①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②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矿山(包括采矿区和工业场地等)生态环境(含地质环境)和水环境影响为评价重点,同时提出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居民及单位,在项目选址范围附近张贴公告。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②项目建设对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带来何种影响;
③项目建设对区域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的影响;
④为减小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
⑤您最关心的问题及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七、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临沧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镇康县凤尾镇芦子园天生桥
联系人:李强生
电话:18608839559
环评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地 址:昆明市白塔路208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0871-63168718/13529145732
传真:0871-63168721
临沧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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