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四川德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铁帽山铁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环境影响评价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建设项目概况
建设单位:四川德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四川德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铁帽山铁矿
建设地点: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曲石镇箐桥村
建设内容:矿区面积2.7347km2,开采标高:1908~1450m,矿区范围共由8个拐点圈定。目前该项目建成的开采规模为30万t/a,露天开采,分布有北采场和中采场两个露天采场,还建设了三个生活区、机修车间、炸药库、排土场、加油站。在今后的开采中将继续在中采场对Ⅰ-4矿体(标高1600m以上)进行露天开采;北采场中Ⅱcp矿体已经开采完,凹陷的露天采场在今后的开采过程中用作排土场;在第六年转入地下开采,设计采用1500m、1550m两个中段对Ⅰ-4矿体进行回采,采用1621m、1608m两个中段对Ⅱ号矿体进行回采,采用1810m、1760m、1710m三个中段对Ⅲ号矿体进行回采;总的服务年限为10年2个月。采出铁矿石原矿供给配套选矿厂。
二、建设项目周边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区环境空气质量较好,监测因子TSP、PM10均可分别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
项目附近地下水张家湾水井中pH、Cu、氨氮、Fe、Pb、Zn、As、Cd、六价铬、Hg、总大肠菌群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4848-1993)中Ⅲ类标准限值。
地表水龙川江2个监测断面的监测因子pH、CODCr、BOD5、SS、氨氮、硫化物、氟化物、六价铬、石油类、Hg、As、Cd、Cu、Zn、Pb、Fe、Mn的监测结果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域标准。
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2类标准要求。
项目矿区的土壤质量(表土层和新土层)的监测指标镉、汞、砷、铜、铅、铬、锌、镍均能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后续露采阶段产生的开挖及铲装扬尘、运输扬尘、废石场扬尘均采取在旱季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车辆尾气和爆破废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外排。后续地下开采阶段产生的运输扬尘、废石场扬尘均采取在旱季定期洒水降尘的措施,采矿通风井污风、爆破废气、车辆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后外排。
2、废水
后续露天开采阶段废石场淋滤水、凹陷露天采场积水经沉砂池(采用“絮凝沉淀”)沉淀后达标外排;机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上清液用于绿化或生活区外旱地的浇灌。
后续地下开采阶段井下废水、废石场淋滤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沉砂池(采用“絮凝沉淀”)沉淀后达标外排;机修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在化粪池进行预处理后上清液用于绿化或生活区外旱地的浇灌。
3、噪声
后续露天开采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开采设备、运输车辆,通过对开采设备采取加强保养、对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进行治理,厂界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
后续地下开采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开采设备、地面风机和运输车辆,通过对开采设备、地面风机采取室内隔声、加装减震垫,对运输车辆限制车速等措施进行治理,厂界噪声能实现达标排放。
4、固废
弃土石均于废石场堆存;生活垃圾按照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置;机修废油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四、环评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当地规划,项目建设基本符合当前环境管理要求,清洁生产水平较低;通过采取有效的污染治理措施可以确保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均实现达标排放和安全处置,对大气环境、声环境、地表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环境经济效益,总量将在区域内平衡。因此,从环保角度考虑,本项目的后续开采(露天开下+地下开采)环境可行。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为3个阶段,即:①前期准备、现场踏勘和工作方案阶段,②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③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
五、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并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矿山(包括采矿区和工业场地等)生态环境(含地质环境)和水环境影响为评价重点,同时提出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项目所在地周边受影响的居民、单位。
2、主要事项:①公众对拟建项目的主要态度;②认为现有的主要环境问题;③项目施工期主要的环境影响;④希望以何方式减缓项目建设产生的噪声、废水、废气、固废等环境影响;⑤其它建议和要求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供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日期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九、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四川德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云南省腾冲市腾越镇东升村
联系人:吴晓龙 电子邮箱:243759584@qq.com
邮编:679100 电话:13887837007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地址:昆明市白塔路208号
联系人:张伟 电话:0871-63168718/13529145732
电子邮箱:471344640@qq.com
传真:0871-63168721
四川德胜集团腾冲矿业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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