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文件《环境影响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需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建设单位应当采取便于公众知悉的方式,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向公众公告下列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云南磷化集团海口磷业有限公司浮选厂50万t/a技改扩能工程。
(2)项目概况 现有海口选厂生产能力为200万t/a,本项目拟在海口选厂的基础上技改扩能50万t/a的生产能力,使海口选厂整体生产能力达到250万t/a。在海口选厂现有破碎、筛分装置的基础上增加第三段开路破碎,降低海口现有破碎系统的破碎粒度,使海口现有破碎系统的破碎能力提高至250万t/a,同时进行浮选厂磨矿旋流改造,其次新铺一条管线扩建精矿浆输送。海口选厂因技改规模较小,精矿浓密、尾矿浓密采用现有设施即可满足生产要求。扩建后生产工艺为:三段式破碎(粗碎、中碎、细碎)筛分→进行两段磨矿(粗磨和细磨)→进行反浮选→精矿浓密、尾矿浓密,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三环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尾矿通过管道输送至小麦地尾矿库。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远鑫
联系电话:15974805635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昆明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871-63168718(传真);13658841348
E-mail:895730355@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为三个阶段,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如下:第一阶段以收集和研究有关文件、资料为主,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与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识别和筛选重点污染和评价因子,确定评价专题和重点等工作内容;第二阶段为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按照评价工作方案,主要进行项目工程分析和进一步的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并作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汇集和调查项目建设可能生产的社会环境问题、提出解决办法;第三阶段为报告书编制阶段,主要是汇总和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获得的各种相关信息,得出建设项目环境合理性和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象:本项目参与调查公众对象为与项目相关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项目周围的居民。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环境影响利弊关系?(具体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2、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若不赞成项目建设,请说明理由)
3、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和建议?
4、对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审批项目的要求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正式意见。
云南磷化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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